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9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2.2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

2.3项目概况:郑州市环城水系生态循环工程分为水源泵站与输水管道两大工程,建有提水规模7m³/s的圃田泽泵站、4m³/s的潮河泵站,输水干管长39.515km、支线总长11.3km,管线合计50余公里,干管终点位于金水河上游南水北调倒虹吸北侧300米处。目前所有标段已完成施工,需对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专验收评估。

2.4采购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验收组织(含评审)及成果出具,后续备案手续办理等。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5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办理

2.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能顺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成交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6年8月20日9时0分起至2026年8月24日17时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zzgysxh@1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线下递交递交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路98号(普济路与交汇处)海赋国际23楼郑州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R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213273120

邮箱:zzgysxh@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55359062、5535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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