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巡查车采购(二次)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8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巡查车采购(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巡查车采购(二次)

2.2交货地点:郑州市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采购内容和范围:3巡查车(纯电动SUV),包含车辆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车辆购置税、车辆交强险及上牌相关费用、质保期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对中标人不承诺最低使用种类和数量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7质保期:提供整车不低于6年或15万公里质保服务,二者以先到达者为准;提供车辆三电首任车主终身质保(非营运)

2.8其他:本项目为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销售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供应商自2023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2.2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2.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3月19日9时00分起至2026年3月2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xingyudaili@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327930分(北京时间)。

5.2线下递交地址: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公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40251576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李女士范先生

联系方式:0371-86258832,86258830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0371-55359062、5535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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